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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000014349/2025-00981 | |
發文字號:武政發〔2024〕31號 | 發文時間: |
發文機關:武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主 題 詞: |
標 題:武鄉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西省沁水盆地榆社-武鄉區塊煤層氣5億立方米/年項目征地安置補償方案的通知 | |
主題分類: | 發布日期:2024-12-04 |
洪水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山西省沁水盆地榆社-武鄉區塊煤層氣5億立方米/年項目征地安置補償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武鄉縣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西省沁水盆地榆社-武鄉區塊煤層氣
5億立方米/年項目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西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認真貫徹實施新修訂<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晉自然資函〔2020〕237號)精神,我縣擬征收洪水鎮西才垴村,土地1.4627公頃(合21.94畝),為切實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確保征地工作順利進行,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圍
洪水鎮西才垴村總面積1.4627公頃(合21.94畝),地類為灌木林地、其他草地。
三、擬征收土地目的:工業用地。
四、征地補償標準: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晉政發〔2023〕12號)。
五、青苗補償、附著物補償:由洪水鎮人民政府與被征地村委對青苗、附著物、核定面積數量予以補償。(見附件2)
六、擬定被征用土地安置方式:貨幣安置。
七、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被征地農民實行基本養老保險補貼的意見》(晉政辦發〔2019〕10號)執行,由縣人社局具體落實。
八、信息反饋渠道:被征地農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和相關權利人應當在《征地補償安置通告》發布30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到村委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對《征地補償安置公告》內容有不同意見或要求舉行聽證的,請于通告發布30日內以書面形式報武鄉縣自然資源局。
附件:1.征地補償明細表
? ? ? ? ? 2.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明細表
附件1
征地補償明細表
山西省沁水盆地榆社-武鄉區塊煤層氣5億立方米/年項目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匯總 | ||||||
序號 |
鄉鎮 |
村 |
地類 |
面積 (公頃) |
征地總費用 | |
補償標準 (萬元/畝) |
征地總費用 (萬元) | |||||
1 |
洪水鎮 |
西才垴村 |
灌木林地 |
0.2502 |
3.0238 |
11.3483 |
2 |
洪水鎮 |
西才垴村 |
其他草地 |
1.2125 |
3.0238 |
54.9954 |
合計 |
1.4627 |
/ |
66.3437 |
附件2
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明細表
序號 |
權利人 |
附著物名稱 |
單位 |
規格 |
數量 |
補償標準(萬元) |
補償總費用(萬元) |
備注 |
1 |
李蘭江 |
墳 |
座 |
土墳 |
5 |
0.6 |
3.00 |
|
2 |
||||||||
3 |
||||||||
4 |
||||||||
5 |
||||||||
合計 |
3.00 |
解讀:山西省沁水盆地榆社-武鄉區塊煤層氣5億立方米/年項目征地安置補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