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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000014349/2025-00978 | |
發文字號:武政發〔2024〕30號 | 發文時間: |
發文機關:武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主 題 詞: |
標 題:武鄉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西長治武鄉武東110kV輸變電工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通知 | |
主題分類: | 發布日期:2024-12-04 |
豐州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山西長治武鄉武東110kV輸變電工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武鄉縣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西長治武鄉武東110kV輸變電工程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西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認真貫徹實施新修訂<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晉自然資函〔2020〕237號)精神,我縣擬征收豐州鎮總面積0.5699公頃土地,合8.55畝。為切實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確保征地工作順利進行,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如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一、征收土地范圍
豐州鎮總面積0.5699公頃(合8.55畝)。其中:松莊村0.5538公頃(合8.31畝),全部為農用地;魏家窯村0.0161公頃(合0.24畝),全部為農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三、征地補償標準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晉政發〔2023〕12號)執行。
四、青苗補償、附著物補償
按照《關于武鄉縣110千瓦變電站占地地面附著物的補償標準》(武發改科技價函〔2024〕18號)執行。
五、被征用土地安置方式
貨幣安置。
六、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對被征地農民實行基本養老保險補貼的意見》(晉政辦發〔2019〕10號)文件規定執行,由縣人社局具體落實。
七、信息反饋渠道
被征地農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和相關權利人應當在《征地補償安置公告》公告發布30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到村委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對《征地補償安置公告》內容有不同意見或要求舉行聽證的,請于通告發布30日內以書面形式報武鄉縣自然資源局。
附件:征地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明細表
附件
征地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明細表
序號 |
豐州鎮 |
村 |
地類 |
面積 |
征地總費用 |
備注 | |||
征地數量(公頃) |
征地數量(畝) |
補償標準(元/畝) |
倍數 |
征地補償費用(萬元) | |||||
1 |
松莊村 |
農用地 |
0.5538 |
8.31 |
70000 |
1 |
58.17 |
||
小計 |
0.5538 |
8.31 |
- |
- |
58.17 |
||||
2 |
魏家窯村 |
農用地 |
0.0161 |
0.24 |
70000 |
1 |
1.68 |
||
小計 |
0.0161 |
0.24 |
- |
- |
1.68 |
||||
豐州鎮匯總 |
0.5699 |
8.55 |
- |
- |
59.85 |
||||
地上附作物 | |||||||||
種類 |
數量 |
補償標準 |
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萬元) |
備注 | |||||
玉米 |
7.08畝 |
1500(元)/畝 |
1.062 |
||||||
蔬菜 |
0.12畝 |
20000(元)/畝 |
0.24 |
||||||
墳墓 |
5座 |
5000-9000(元)/座 遷移費1000元/人 |
4.7275 |
||||||
杏樹 |
725株 |
10-30(元)/株 |
1.001 |
||||||
水泥路 |
446.25㎡ |
80(元)/㎡ |
3.57 |
||||||
地上附著物總計 |
- |
- |
10.6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