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武鄉縣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文件公開>政辦文件
字體大小:【大】 【中】 【小】
索 引 號:000014349/2024-45307 | |
發文字號:武政辦發〔2024〕27號 | 發文時間: |
發文機關:武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主 題 詞: |
標 題:武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規范建筑垃圾運輸處置管理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題分類: | 發布日期:2024-10-08 |
縣直各有關單位:
《進一步規范建筑垃圾運輸處置管理的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
?
武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9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進一步規范建筑垃圾運輸處置管理的
實施方案
?
為進一步規范建筑垃圾運輸處置管理,提高建筑垃圾治理水平,保護生態環境,優化營商環境。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01號)、《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8號)、《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9號)、《山西省城鄉垃圾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規章,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安排,圍繞“三個示范縣”建設,理順建筑垃圾管理機制,推進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嚴格建筑垃圾運輸監管,切實解決亂堆亂倒、偷排偷倒等環境衛生問題。在此基礎上,拓展建筑垃圾直接利用渠道,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和消納場建設,健全建筑垃圾治理體系,持續改善城鄉人居環境。
二、職責分工
(一)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是城市建筑垃圾行業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建筑垃圾運輸登記、處置登記,對建筑垃圾運輸途中拋撒揚塵、污染路面、違規傾倒等行為進行查處,牽頭推進建筑垃圾運輸核準管理和建筑垃圾智能監管平臺建設工作。
(二)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負責對建筑垃圾車輛尾氣排放狀況進行監測,對建筑垃圾處置中產生環境污染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三)縣交警大隊負責建筑垃圾運輸道路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對超載、超速、超高、闖紅燈、無牌無證、假牌假證、遮擋號牌、私自改造車型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進行查處,對運輸車輛行駛路線、時間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核準。
(四)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對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企業及未辦理營運證的車輛進行查處。
(五)縣住建局負責建設工地內部渣土揚塵、出入口道路未硬化、未配置車輛清洗設備等行為的管理工作。規范施工現場凈車出場設施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加強源頭監管。
(六)縣水利局負責水利建設項目工地的現場管理工作,源頭管控建設、施工單位落實建筑垃圾運輸核準管理相關規定,規范施工現場凈車出場設施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七)城管、公安、交通、住建等相關部門應設定“專崗專人、專人專責”,同時根據建筑垃圾運輸狀況適時開展聯合執法,建立聯合整治工作機制,加大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路段的檢查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建筑垃圾運輸過程中帶泥上路、拋撒揚塵、超載超速、遮擋號牌、超限運輸等違法違規行為。
(八)縣政府其他相關職能部門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建筑垃圾運輸核準管理工作。
三、建筑垃圾運輸準入管理
(一)規范運輸車輛
運輸建筑垃圾的車輛應當具備全密閉運輸機械裝置或密閉苫蓋裝置,安裝衛星定位系統、行駛及裝卸記錄儀,并納入建筑垃圾智能監管平臺。
(二)推行建筑垃圾運輸經營者登記備案制度
工程類建筑垃圾運輸經營者登記備案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依法取得營業執照;
(2)有相應的車輛停放場所;
(3)依法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車輛營運證;
(4)具備一定數量、核載質量的運輸車輛;
(5)具備健全的運輸車輛運營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零星建筑垃圾運輸經營者登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依法取得營業執照;
(2)有符合本方案第二條第一項規定的運輸車輛;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符合登記條件的,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對建筑垃圾運輸經營者及其車輛予以登記備案;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備案并書面告知理由。
(三)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已申請的符合條件的建筑垃圾運輸經營者登記造冊,應當向社會公布已登記的建筑垃圾運輸經營者名錄,并提供免費查詢服務,接受社會監督
(四)實行建筑垃圾運輸登記備案制度
運輸建筑垃圾前,應當向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申辦建筑垃圾單車《登記備案證》。其中,工程類建筑垃圾申辦《建筑垃圾登記備案證》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1)提交書面申請(包括建筑垃圾運輸的時間、路線和處置地點名稱等);
(2)具有合法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車輛行駛證;
(3)提供與運輸單位簽訂的建筑垃圾運輸協議;
(4)具有健全的運輸車輛運營、安全、質量、保養、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零星建筑垃圾,申辦《建筑垃圾登記備案證》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1)提交書面申請,填寫《零星建筑垃圾準運證申請表》,注明建筑垃圾運輸的時間、路線和處置地點等;
(2)取得建筑垃圾運輸準入資質的運輸公司派出的車輛;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周內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符合條件的,核發《建筑垃圾登記備案證》;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核準,并書面告知理由。
四、工作任務及措施
本方案所稱建筑垃圾,是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或個人對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等進行建設、鋪設或拆除、修繕過程中所產生的渣土、黃土、棄土、棄料、淤泥及其他廢棄物(不包括工業廢棄物和危險廢棄物)。
(一)縣城任何單位或個人處置建筑垃圾,須向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提出申請,并辦理建筑垃圾運輸登記備案手續。渣土車輛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到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資質審查,未經登記備案的車輛不得在本縣從事建筑垃圾清運業務。
(二)建筑垃圾清運單位在運輸過程中,必須隨車攜帶建筑垃圾運輸核準手續,將建筑垃圾運輸至指定的消納場所。《建筑垃圾登記備案證》屬“一車一證”,禁止出租、轉讓、出借、偽造、涂改,否則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三)逐步推行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從工地、運輸到末端處置環節全過程監管,運輸期間嚴格按照核準運輸路線、時間運行,做到密閉運輸,嚴禁遺、撒、滴、漏以及超核準范圍承運建筑垃圾。
(四)承運建筑垃圾(渣土)的公司和個人必須具有合法的營運資質,并到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備案;嚴禁無運輸資質和未備案的單位和個人私自承運、偷運建筑垃圾和工程土方。出入建筑工地的車輛,必須保證車輪干凈、嚴禁帶泥上路,對違反者,責令改正并從重處罰。
(五)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要嚴格執行建筑垃圾分類處置和規范運輸相關規定,將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與生活垃圾分別收集,并實行袋裝化收集,委托有建筑垃圾處置資質的單位和車輛及時清運。
(六)臨街(路)裝飾裝修商戶必須采取臨時圍擋措施,及時清運裝飾裝修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不得將建筑垃圾隨意堆放在街(路)兩側,不得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單位運輸。
(七)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將聯合交管部門,嚴厲打擊“黑車”(未經備案核準的企業或個人)非法運輸,施工企業、物業企業、裝飾裝修業主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運輸和隨意傾倒、拋撒建筑垃圾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將按照相關規定從重處罰。
(八)對拒絕、妨礙執法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履職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運輸監管。要加快推進智能監管平臺建設,逐步將建筑垃圾綜合監管服務系統建設納入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通過衛星定位、監控共享等方式實現建筑垃圾從源頭產生、中間收運到末端處置的全過程數字化閉環監管,確保全程可溯、責任可訴。鼓勵建筑垃圾運輸企業推廣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逐步淘汰在用的高污染排放車輛。建立并實施建筑垃圾運輸企業名錄管理制度,主動向社會公布建筑垃圾運輸企業信息。
(二)強化聯合執法。城管執法部門會同交警、交通運輸、生態環境等部門對建筑垃圾運輸行為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嚴厲打擊未備案運輸、無證運輸、未密閉運輸、超經營范圍運輸、超速超載、拋撒滴漏、沿途丟棄、不按規定路線與時間運輸等違法行為。
(三)嚴明紀律規矩。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工作中推諉拖拉、不負責任的進行通報批評,追究責任,對工作中設置障礙、弄虛作假和以權謀私的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