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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000014349/2024-45237 | |
發文字號:武政辦發〔2024〕26號 | 發文時間: |
發文機關:武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主 題 詞: |
標 題:武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武鄉縣故城灌區2024-2025年新增恢復灌溉面積工程征地拆遷補償方案的通知 | |
主題分類: | 發布日期:2024-09-27 |
故城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武鄉縣故城灌區2024-2025年新增恢復灌溉面積工程征地拆遷補償工作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武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9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武鄉縣故城灌區2024-2025年新增恢復
灌溉面積工程征地拆遷補償工作方案
為確保如期完成我縣重點工程建設任務,做好故城灌區2024-2025年新增恢復灌溉面積工程征拆補償工作,保證工程建設順利進行,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組織機構
(一)工程施工技術組
組??長:趙 ?偉 ???縣水利局副局長
成??員:張 ?磊 ???縣水利局科員
施工單位技術員
監理單位監理
(二)征地拆遷協調組
組??長:王 ?星????故城鎮黨委副書記
副組長:賈弘偉? ???故城鎮武裝部部長
成??員:劉 ?斌 ???縣河長制辦公室主任
李曉軍 ???縣水利局科員
劉建國????故城鎮水利員
溫艷萍????故城鎮水利員
楊立惠 ???縣林業局科員
李勝軍 ???縣自然資源局科員
李鴻飛 ???縣發改科技局價格認定中心科員
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
涉及村兩委負責人
二、責任期限
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24日完成武鄉縣故城灌區2024-2025年新增恢復灌溉面積工程征地拆遷任務,積極推進工程建設。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技術勘察:施工單位按照技施設計圖紙實地放出占地紅線,工程技術組把關確定劃分出永久及臨時占地范圍,交拆遷小組進行調查。
(二)丈量調查:由各征拆小組組織人員對紅線內占地進行丈量,對地表附著物進行調查核實,并統計匯總,調查成果要由各征拆小組成員簽字并經涉及農戶確認。
(三)資金撥付:縣級補償資金由縣水利局與所在鄉鎮和
涉及村委簽訂三方協議,由縣水利局統一撥付補償資金;涉及各村根據三方協議將該村補償款撥付至所在村委,由村委將對戶補償款發放至各戶。
(四)紀律要求:1.各征地拆遷小組在工作中要做到認真負責、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嚴守廉潔紀律,絕不允許發生多量、多計、無中生有等違法現象,一經發現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2.涉及各村在收到補償資金后不得滯留、挪用,確保專款專用,及時將補償資金補償到戶,妥善安置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生活,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群眾的利益。對于在補償資金撥付及發放中發生的違紀行為將嚴肅追責、問責。
四、補償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的通知》(晉政發〔2018〕60號)和發改局等7部門《關于武鄉縣征地拆遷附著物補償標準的指導意見》(武發改價字〔2023〕87號)等文件精神及相關法律、法規等制定。
五、附著物補償標準
以武發改價字〔2023〕87號文件為指導,具體由縣發改科技局出具的價格認定書為準。
六、占用土地補償標準
項目永久性占地按照《武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全縣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的通知》(武政辦發〔2018〕69號)規定標準進行補償,由各補償工作小組牽頭進行地調,必要時由縣自然資源局派專業人員對地類進行認定,涉及各村與村委按照文件規定標準簽定補償協議。
臨時用地按照每年800元/畝給予補償,分年度或一次性支付,由用地單位與土地權屬方協商確定。
附件:1.武鄉縣故城灌區2024-2025年新增恢復灌溉面積工程土地及附著物補償統計表
2.武鄉縣故城灌區2024-2025年新增恢復灌溉面積程拆遷及地表附著物調查表
3.征用土地補償協議
4.臨時占地及附著物補償協議
附件1
武鄉縣故城灌區2024-2025年新增恢復灌溉面積工程土地及附著物補償統計表
序號 |
村名 |
戶主 |
旱地 |
水地 |
林地 |
經濟林 |
林材 |
青苗 |
其他 (元) |
合計 (元) |
備注 | |||||||
面積 (畝) |
永久 占地 |
臨時 占地 | ||||||||||||||||
金額 (元) |
金額 (元) |
面積 (畝) |
金額 (元) |
面積 (畝) |
金額 (元) |
數量 (株) |
金額 (元) |
數量 (株) |
金額 (元) |
面積 (畝) |
金額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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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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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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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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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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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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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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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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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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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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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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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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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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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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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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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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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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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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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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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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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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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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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鄉鎮簽字蓋章:??????????????????????????????????????建設單位協調人員簽字:
附件2
武鄉縣故城灌區2024-2025年新增恢復
灌溉面積工程拆遷及地表附著物調查表
樁號
村名??????????????????戶名????????????????????????????年?????月?????日
調查分類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
磚混私房 |
m2 |
|||
磚木私房 |
m2 |
|||
土坯、私房、簡易房 |
m2 |
|||
磚石私窯洞 |
m2 |
|||
非住私房 |
m2 |
|||
圍墻 |
m2 |
|||
廁所 |
m2 |
|||
雞舍 |
m2 |
|||
暗窯、菜窯 |
m2*m |
|||
樹木 |
5 公分以下 |
株 |
||
5-10 |
株 |
|||
10-20 |
株 | |||
≥20cm |
株 |
|||
果樹 |
掛果 |
株 |
||
未掛果 |
株 |
|||
溫室 |
土 |
苗 |
||
磚 |
苗 |
|||
水管 |
M |
|||
旱井 |
眼 |
|||
機井(深度) |
眼 |
|||
人工井 |
眼 |
|||
地下水管、輸入管道 |
M |
|||
石砌渠 |
m |
|||
防滲渠 |
m |
|||
土水渠 |
m |
|||
橋涵、管涵 |
m2 |
|||
墳墓 |
座 |
征拆小組人員簽字:?????????????????????????????????????戶主:
附件3
征用土地補償協議
甲方:武鄉縣水利局
乙方:武鄉縣鄉(鎮)人民政府
丙方:武鄉縣村民委員會
為推進為推進故城灌區2024-2025年新增恢復灌溉面積工程順利實施,保護甲、乙、丙三方權益,妥善安置好被征地農民群眾的生產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武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全縣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的通知》武政辦發〔2018〕69號)、《關于武鄉縣征地拆遷附著物補償標準的指導意見》(武發改價字〔2023〕87號)及《關于印發武鄉縣故城灌區2024-2025年新增恢復灌溉面積工程征地拆遷補償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關規定,在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下,甲、乙、丙三方就故城灌區2024-2025年新增恢復灌溉面積工程征用土地事項進行協商,取得一致,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因故城灌區2024-2025年新增恢復灌溉面積工程建設,需征用丙方土地畝。
征用總量(畝) |
其中 |
合計 | ||
耕地 |
建設用地 |
林地 | ||
補償標準(元/畝) |
||||
合計 |
||||
說明: 此標準是依照武政辦發[2018]69號文件確定的 |
二、補償情況
三、甲、乙、丙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籌集補償資金,簽訂協議后30日內將補償費用撥付到乙方,由乙方負責監督兌現,及時撥付給丙方。
2.乙方負責監督補償資金的兌現,監督丙方補償資金的發放和使用,確保專款專用,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群眾的利益。
3.丙方在收到征地款后,不得滯留、挪用,及時將補償資金補償到戶,妥善安置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生活,確保村民不阻礙工程施工建設。
四、征用土地補償費,甲方一次性撥付給乙方,由乙方對丙方進行補償兌現。
五、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丙三方各執貳份。
六、本協議三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簽章:
經辦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簽章:
經辦人(簽字):
丙方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簽章:
經辦人(簽字):
2024年月日
附件4
臨時占地及附著物補償協議
甲方:武鄉縣水利局
乙方:武鄉縣鄉(鎮)人民政府
丙方:武鄉縣村民委員會
為推進故城灌區2024-2025年新增恢復灌溉面積工程順利實施,保護乙、丙三方權益,妥善安置好被征地農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小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武鄉縣人民政府于公布實施全縣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的通知》(武政)〔2018〕69號)、《關于武鄉縣征地拆遷附著物補償標準的導意見》(武發改價字〔2023〕87號)及《關于印發武鄉縣故城灌區2024-2025年新增恢復灌溉面積工程征地拆遷補償工作方案的知》等相關規定,在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下,甲、乙、丙三方就故城灌區2024-2025年新增恢復灌溉面積工程臨時占地及附著物償事項進行協商,取得一致,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臨時占地補償費用
臨時占用乙方耕地畝,每畝補償元/年,合計元。
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1.林材補償
林材胸徑 |
1-2cm |
4-10cm |
14-20cm |
20-30cm |
30-40cm |
40-50cm |
>50cm |
總計 |
補償費 |
||||||||
數量 |
||||||||
合計 |
2.經濟林材補償
果樹類別 |
未果 |
初果 |
中果 |
盛果 |
總計 |
總計 |
補償費 (元/棵) |
||||||
數量(棵) |
||||||
合 計 |
3.墳:土墳座,每座元;磚墳座,每座元;小計元。其他附著物元;補償費合計元。
4.其他:
以上各項補償費用總計元。
三、甲、乙、丙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籌集補償資金,簽訂協議后30日內將補償費用撥付到乙方,由乙方負責監督兌現,及時撥付給丙方。
2.乙方負責監督補償資金的兌現,監督丙方補償資金的發放和使用,確保專款專用,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群眾的利益。
3.丙方在收到征地款后,不得滯留、挪用,及時將補償資金補償到戶,妥善安置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生活,確保村民不阻礙工程施工建設。
四、臨時用地及附著物補償費,甲方一次性撥付給乙方,由乙方對丙方進行補償兌現。臨時用地補償周期為1年,甲方如需人占用,應同乙方再行簽訂補償協議。
五、本協議簽訂后,即產生法律效力,三方共同遵守,甲方的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乙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甲方使用土地。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丙方再行耕種或增設新的地面附著物甲方不予補償:如有違約,依有關法律規定,追究違約方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丙三方各執貳份。
八、本協議三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簽章:
經辦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簽章:
經辦人(簽字):
丙方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簽章:
經辦人(簽字):
2024年月日
解讀:武鄉縣故城灌區2024-2025年新增恢復灌溉面積工程征地拆遷補償工作方案